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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组织建设】海南出台方案推进“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全覆盖

文章来源:海南省妇联组织联络部发布时间:2024-06-27 20:22:35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等新领域建立妇联组织的力度,实现全覆盖”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全国妇联《关于推进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妇联组织全覆盖的意见》的工作部署,海南省妇联联合省委社会工作部印发《关于推进全省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妇联组织和工作全覆盖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全面推进“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在加强思想引领、助推巾帼建功、提供关爱服务、参与基层治理等方面作用,引领联系服务广大妇女。

       《方案》提出任务目标,要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以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为主的新社会组织,以及社交电商、网络直播、网约家政、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等新就业群体中,通过单独建立、行业统建、区域联建、村社兜底建等方式建立妇联组织,力争到2026年底实现“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全覆盖;建立与相关部门定期共享数据信息的常态化机制,对新增组织及时跟进建立妇联组织或纳入妇联组织体系;健全完善党建带妇建工作机制,妇联组织在“三新”领域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明显提升,妇建服务党建工作成效更加显著。

       为稳步推进有关工作落细落实,《方案》提出“三步走”措施。今年6—9月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各级妇联在本级社会工作部的指导下,加强与当地网信、民政、交通运输、商务、文旅、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部门和其他群团组织的联系,全面摸排掌握辖区内“三新”领域组织的基本情况,建立妇联组织工作台账。今年10月至2026年底,各级妇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党建带妇建、党群同步建、妇联组织先行建等方式,指导“三新”领域组织建立妇联组织并实现全覆盖。2027年起,坚持“谁审批、谁管理,谁指导、谁服务”的原则,常态化长效化做好“三新”领域妇联组织的扩面提质工作,力争做到有队伍、有场所、有活动,通过项目化运作、设立工作经费、加强培训赋能等方式,进一步推动妇联工作取得实效。

       《方案》还要求,各级妇联要积极争取党委重视支持,把“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建设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妇联组织建设。省妇联要强化顶层设计,指导市县妇联抓好在“三新”领域组建妇联组织工作,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各市县社会工作部和妇联要加强统筹协作,因地制宜细化工作举措、实施进度、分工要求,明确时间节点,挂图作战,有计划成体系地抓好妇联组织覆盖;积极探索新方式新路径,将妇联组织链条和工作触角向“三新”领域全面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