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海南省妇女联合会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与《海南省妇女联合会采购行为管理办法》,特邀请具有承接此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指派专业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应甲方要求:
1.协助甲方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代书等法律帮助、依法就妇女儿童维权案件提供意见与建议,必要时出具律师意见书;
2.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舆情控制,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或出具律师函;
3.就甲方的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等提出法律意见;
4.协助甲方起草、修改、审查经济合同等法律文书,为甲方防范或减少纠纷的发生;
5.协助甲方起草、修改、审查内部规章制度,并就甲方的内部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增强甲方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6.协助甲方起草、修改、审查采购相关文件,为甲方防范或减少纠纷的发生;
7、协助甲方进行干部职工的法治培训,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8.负责对省妇联下属三家企业(海南东方女性杂志社、海南涉外婚姻家庭服务公司、海南金凤工贸实业发展公司)及子公司的注销工作(包括必须进入诉讼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等程序的代理事务)。
9.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10.上述服务范围包括甲方下属的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和省儿童福利中心。
(二)上述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涉及其他的民事、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等程序的代理事务。如甲方需要,双方另行协商与签约,乙方优惠收取律师服务费。
二、项目完成时间
2024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9日止,共一个工作年度。
三、项目经费
人民币100000元(人民币拾万元整)。
四、项目验收标准
(一)指派专业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二)常年法律顾问应当依法依理、勤勉尽责地完成服务内容中所列的各项法律事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常年法律顾问应当在获得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其他必须的工作条件后,及时完成服务工作,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四)常年法律顾问对获知的甲方工作秘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因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以下内容除外:1、刑事犯罪证据;2、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3、为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必须进行的工作。
五、采购方式
比选。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相关专业资质、拥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正规发票。
(四)供应商应自主服务,不得再将项目委托给其他单位。
(五)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能力。优先考虑完成过同类型项目的供应商,需提供同类型案例作为佐证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名材料
(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前7天内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有关说明
(一)公告地址
海南女性网“重要公告”(http://www.hnnxw.org.cn/)
(二)公告时间
2024年9月19日至9月25日(5个工作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6日9:00至9月30日17:00(5天)。
2.报名地点: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100号13号楼3楼301号。联系人:李婧文,联系电话:65347665,13001231162。逾期不受理。
3.报名方式:报名时需出示具备参与议价的相关资格证明原件,并递交复印件一份(包括:企业经营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2023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2023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等)。
4.资格审查:采购人选派3至5名项目评审人员,对参与比选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九、比选文件格式要求
(一)文件格式
比选文件用A4纸打印,密封报送,正副本各壹份,正本每页需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二)文件组成
1.报价函。
2.供应商资质证明材料(如:企业经营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
3.项目申报书,包括供应商简况、供应商项目实施方案等。
十、现场比选流程
(一)比选时间:2024年10月8日上午9:30—11:30。
(二)比选地点:省妇联会议室(地址: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100号13号楼3楼会议室401室)。
(三)比选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派出代表提前20分钟到场,并出示身份和代表权限证明,然后根据报到时间先后确定比选顺序。比选小组按顺序对每个供应商单独进行比选。单独比选时先由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代表陈述项目实施计划,时间在10分钟以内,然后比选小组与供应商进行比选。根据需要可进行第二轮比选。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比选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四)成交原则:比选小组按照项目供应商的项目执行经验、方案设计创新能力、项目宣传效应及能力、项目经费预算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项目供应商候选人,并由项目评审人员签字确认,再提交省妇联领导审批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一、比选评审程序
(一)比选评审标准
比选评审采取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总分100分,其中服务方案总体设置占40分、机构执行经验占40分、经费预算占20分。具体如下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好 | 一般 | 差 | |||
1 | 方案总体设置 | 40 | 40—35分 | 34—20分 | 19—0 分 |
2 | 机构执行实力 | 40 | 40—35分 | 34—20分 | 19—0 分 |
3 | 经费预算 | 20 | 20—15分 | 14—9分 | 8—0 分 |
(二)无效响应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
2.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按规定签字、盖章;
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4.供应商的服务期、质量保证期及议价有效期不满足议价文件要求的;
5.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三)成交通知
1.采购人将成交结果直接通知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签订合同时,根据需要,采购人有权提出对技术条件发生变化而作局部调整,但需经比选成交双方共同认定。
十二、签订合同
(一)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指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二)比选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竞标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改变成交状态,采购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1.报价函.doc
2.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比选采购工作比选文件申报书.doc
海南省妇女联合会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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