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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妇联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0-07-08 11:25:45

中共海南省妇联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5日至12月1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妇联党组进行了巡视。2020年1月1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妇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省妇联党组落实巡视整改的具体措施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巡视整改责任

  省妇联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党组会议研究巡视整改,逐一对照巡视反馈的29个问题,制定《中共海南省妇联党组关于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琼妇党组字〔2020〕9号)、《中共海南省妇联党组关于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台账》《关于落实七届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选人用人分项)》,推动80项整改措施有序落实,逐项监督检查,深入扎实推进。

  1.高度重视,层层担责抓落实。省妇联巡视整改工作小组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组织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党组成员、厅级干部为副组长,认真抓好分管部门的巡视整改工作;各部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动认领整改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2.加强监督,跟进督查抓落实。把巡视整改作为日常监督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定期梳理整改进展情况,及时报送整改台账,督促巡视反馈的所有问题整改完毕。

  3.建章立制,强化长效机制。围绕巡视反馈的问题,对现行所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

  (二)对标巡视反馈问题,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

  1.关于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担当不足”的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对标省妇联在自贸区(港)建设责任分工中承担的“创新社会救助模式”“打赢脱贫攻坚战”2项指定任务,重新梳理分析研究,对因无财政拨款而无法实施或因形势发展不再具备可操作性的7项工作进行销号,对19个内容本质上重复的事项进行整合,重新制定实施方案,以更加精准、操作性更强的工作措施指导各市县妇联、省妇联机关各部室、下属单位逐项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12号文件,引导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贡献巾帼力量。

  二是积极履行牵头组织实施“绿色家庭”建设职责,两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绿色家庭”创建工作。积极协调省委宣传部、省发展和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结合各自职责研究提出“绿色家庭”工作措施,在此基础上牵头制定联合印发《海南省绿色家庭创建三年行动方案(2020年—2022年)》(琼妇字〔2020〕26号),要求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形成合力推进全省“绿色家庭”创建工作。结合妇联职责制定《海南省妇联落实〈海南省绿色家庭创建三年行动方案(2020年—2022年)〉的实施方案》(琼妇字〔2020〕31号),指导各市县妇联抓实抓细妇联系统“绿色家庭”创建工作。目前,已在海南女性网专栏完成130户“绿色家庭”线上展示工作。积极发放宣传册、开展培训指导“绿色家庭”创建工作,下半年还将召开全省“绿色家庭”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大力开展“巾帼禁塑行动”等活动,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和绿色生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家庭自觉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贡献力量。

  三是经与省编办沟通,下一步将依托大数据管理局开展网络信息传播工作。根据本次巡视整改要求,省妇联在对海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建设可行性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酌情启动相关工作。要求各市县“两新”组织工委、妇联按照“哪里有群众,哪里就要有自己的组织”的原则,用2至3年时间在“两新”组织比较集中的各类街区、园区、商圈、楼宇以及重点行业协会商会中建立妇女组织,逐步扩大“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和妇联工作有效覆盖。制定《海南省妇联关于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妇女之家建设的意见》(琼妇字〔2020〕34号),指导各市县妇联、团体会员、基层组织、机关及下属单位等不断创新和完善群团组织设置方式、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及支持体系,进一步推动服务型“妇女之家”的建设和完善,使妇女之家真正成为妇联基层组织凝聚妇女、直接服务妇女的重要活动阵地和有效载体。

  (2)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的问题

  一是从修订制度并严格执行入手,党组会议研究出台了《中共海南省妇联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海南省妇联主席办公会议制度》,厘清党组会议与主席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明确两种会议的议事规则、程序、要求和纪律。

  二是研究制定《海南省妇联主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试行)》,从制度上保障省妇联主管社团的规范发展,促进其健康有序开展活动。对省妇联主管的5家社团,分类别逐步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委托常年法律顾问海南海地律师事务所对1992年至1994年间成立、工商营业执照已吊销的4家下属企业开展清理调查,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下一阶段清理和注销工作,目前正按时间节点分类逐步注销4家下属企业,另1家下属企业也在整改。

  (3)针对“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研究通过《海南省妇女联合会风险评估及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项目方案》,委托专业风险管理技术公司开展省妇联风险评估及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项目,通过梳理预决算、收入、支出、采购、资产、合同、公文管理等各项内部业务活动制度和体系,从制度上规范采购行为,厘清部室工作(活动)与购买社会服务的范围,进一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目前正按时间节点推进,拟于2020年7月底完成。同时,还修订了《海南省妇联妇女之家专职人员管理办法》,明确妇女之家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工作职责、考核方式等,从制度上保障专职人员服务基层、服务妇女、协助市县妇联开展妇女之家和妇女微家建设等工作。

  二是将公文管理纳入省妇联风险评估及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正按时间节点推进。将公文处理和档案管理培训列入2020年“月末学堂”计划。按巡视整改要求立行立改,规范文件印发管理,对重要文件严格实行编号和登记印发。

  (4)针对“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不力”的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海南省妇联2020年脱贫攻坚重点工作措施》,对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进行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统筹指导各市县妇联和省妇联机关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二是进一步提炼在我省实施的《海南省关爱农村贫困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救助计划》,作为创新案例报送省扶贫办。对患重病妇女、残疾妇女等特殊困难群体进行两次摸底,2019年底对市县“两癌”以外重症贫困妇女情况进行摸底,根据摸底和省妇联经费情况开展2019年“暖冬行动”,对55名“两癌”以外重症贫困妇女实施救助。指导市县妇联对当地患重症、“两癌”及癌前病变妇女情况进行摸底。印发《海南省妇联开展关爱农村贫困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救助项目实施情况指导活动的通知》,采取实地、电话和线上指导的方式对各市县妇联项目执行和开展“两癌”救助项目自查工作进行指导。通过电话及发建议函形式,主动向全国妇联报告关于对全国妇联“两癌”救助项目实施的问题及建议。

  三是再次争取2020年省财政资金700万元,用于实施关爱农村贫困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救助计划。党组会审议通过资金分配方案,并提请省财政厅向各市县转移支付。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海南省关爱农村贫困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救助工作的通知》(琼妇字〔2020〕42号),要求各市县妇联对我省农村贫困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及癌前病变实施精准救助。同时,指导各市县妇联争取同级财政资金支持救助“两癌”患病妇女,鼓励各市县妇联探索与有关保险公司面向本市县妇女开发有关“两癌”保险险种。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争取中海油2020年继续支持100万元“救急难”项目资金,对保亭、五指山地区患重特大疾病或遭遇其他“急、难”情况造成家庭困难的贫困妇女及家庭进行救助。争取中国人寿保险海南分公司支持,为省妇联定点扶贫村保亭县加茂镇共村62户贫困户236人购买重大疾病保险。

  2.关于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针对“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位”的问题

  一是成立省妇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党组制定印发《海南省妇联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提出五个方面工作任务、16项具体工作内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完成时限,从制度上帮助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对出现精神懈怠不思进取、工作推诿拒不执行领导批示、带队伍不力等问题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使其正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达到帮助提醒、促进工作的目的。党组书记主持召开2020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2019年度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机关各部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海南省妇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二是班子成员组织分管部室、下属单位查找各自的党风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建立《海南省妇联提醒谈话登记制度》,于7月15日前对省妇联领导班子成员2020年上半年开展提醒谈话的情况进行统计。

  三是将“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情况”和“开展作风纪律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在评定考核结果前向机关纪委确认各党支部本年度是否有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情形,已运用于2019年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

  (2)针对“机关纪委监督执纪能力不强”的问题

  制定《海南省妇联机关纪委信访工作制度》,明确机关纪委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方式以及信访举报的处置、台账管理等,从制度上规范机关纪委信访举报工作。在海南女性网公开机关纪委信访举报方式,自2020年4月起,每月20日(逢节假日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安排1名机关纪委委员到省妇联信访室接访。规范党纪处分和诫勉谈话等材料归档,已将有关材料移交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纪检干部通过参加涉嫌违纪案件的初核和审查,在实战中提高监督执纪能力。通过组织参加省直机关纪监工委业务培训、省直机关纪检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OA传阅学习省纪委和省直机关纪监工委相关文件精神等方式,提高纪检干部监督执纪理论水平。已于5月份召开机关纪委会传达省直机关纪委书记会议精神,专题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七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应知应会知识。

  (3)针对“廉政风险隐患依然存在”的问题

  加强对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指导省儿童福利中心学习省财政厅相关财政规定,要求严格执行。

  3.关于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的问题

  一是4月7日召开海南省妇联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梳理检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今后努力方向。班子成员之间诚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完成。

  二是将“谈心谈话”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并已运用于2019年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印发《关于认真抓好巡视整改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谈心谈话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高度重视巡视组提出的巡视整改意见,规范做好“谈心谈话”工作。目前,省妇联8个党支部全部正常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并规范做好谈心谈话记录。

  (2)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一是将《海南省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制度》调整为《海南省妇联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实施办法》和《海南省妇联机关党委委员党支部联系点工作制度》,厘清领导班子成员赴基层妇联开展联系点工作和机关党委委员加强党支部联系点工作的区别,明确开展两种联系点工作的目标和方式,从制度上保障领导班子成员常态化下基层与机关党委指导党支部建设,提升凝聚力和战斗力。形成《海南省妇女联合会第七届主席工作规则(审议稿)》,待省妇联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是印发《关于认真抓好巡视整改有关工作的通知》,就开展“机关党建示范点”“上党课”工作进行部署,将“上党课”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并已用于2019年考核中。制定《海南省妇联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对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进行统筹,从八个方面做出细化、量化,目前各党支部积极行动、有序推进。

  三是再次梳理巡视反馈指出的未整改到位违规加油款问题,从“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和“加强廉政教育,强化风险防控意识”两个方面完成问题整改,预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省妇联党组会议研究制定《海南省妇联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琼妇字〔2020〕43号),对公务用车使用时间、地点、里程、油电耗、费用等进行明确,从制度上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印发《2020年海南省妇联党支部学习教育计划安排表》,组织机关各党支部学习《关于2019年省直机关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3)针对“干部选拔工作存在不合规、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在工作中立行立改,严格按照现有规范做好干部选拔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坚持“凡提四必”。在2020年1月开展晋升四级调研员工作时,严格执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的规定。同时,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合并修订《中共海南省妇联党组重大问题议事规则》《海南省妇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共海南省妇联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需经党组会审定才能实施,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

  二是完成整理相关干部晋升文书档案存档工作。每位晋升的干部考核文书档案包括方案、民主推荐汇总表、民主测评汇总表、个别谈话情况汇总、考察报告、核查干部人事档案、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核查个人事项、公示、任职文件等材料。今后,凡提拔晋升的干部,均按规定做好干部考核文书档案制作工作。

  4.针对落实上轮巡视整改方面存在问题

  一是认真梳理上轮巡视反馈的24个整改事项,将上轮整改事项中“对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存在走过场,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不明显整改不到位;对落实群团改革工作进展缓慢,机关‘四化’问题突出整改不彻底;沟通协调各方不够,妇女维权缺乏有效作为整改不明显;对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整改不坚决;工作作风不扎实,会议记录不严肃问题依然存在;巡视移交问题线索未办结”等纳入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之中合并整改。

  二是从政策法规制定的源头上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牵头起草《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已列入2020年省人大立法项目,并已经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联合省高院、省公安厅等通过脱贫夜校课堂制作反家暴普法专题节目,首播时收看人数达51.8万,社会反响热烈。多次与省高院联动,就如何建立省级层面合作机制进行协商,联合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妇联加强协调配合,构建妇女儿童维权合作机制。在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举行诉调对接合作家事纠纷在线化解平台上线运行启动仪式,组织家事调解员参加调解能力提升培训。积极联合检察院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合作机制,印发《关于建立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维护女童人身权益工作机制的通知》,推动建立、完善保护未成年人免遭侵害、保护女童安全健康成长五项机制。在海南女性网推出《加强家庭法治教育,为自贸港建设培育守法新人》普法教育视频,要求全省各级妇联大力开展家庭普法工作。积极联合司法部门做好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工作,与省司法厅多次沟通,目前正在督促海口市妇联协调海口市司法局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总结、提炼经验后在全省推广。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思想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抓好思想建设,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妇女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研讨会、个人自学等形式,把理论学习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新思路、开展工作的新动力,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作用,团结引领全省妇女为全面打赢三大攻坚战和海南自贸港建设贡献巾帼力量

  发挥妇联组织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的独特作用,积极引导广大妇女有序复工复产。宣传表彰一批优秀女性典型代表,尤其是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工作者和基层工作者。扛起妇联组织在自由贸易港建设中的责任担当,以《海南省妇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的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实施方案》为统筹,以开展“花开自贸 巾帼建功——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做贡献”活动为抓手,高质量推进妇女脱贫、创新社会救助模式等工作,引领全省广大妇女和家庭为建设海南自贸港贡献力量。围绕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认真落实《海南省绿色家庭创建三年行动方案(2020年-2022年)》和《海南省妇联落实〈海南省绿色家庭创建三年行动方案(2020年-2022年)〉的实施方案》,统筹推进“绿色家庭”创建工作,动员全省广大妇女和家庭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贡献力量。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妇联改革,推动在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创新做好新形势下妇女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下大力气破解影响妇女发展的难题,拓展妇联品牌工作。履行好脱贫攻坚职责,做好巾帼脱贫行动,落实《海南省妇联2020年脱贫攻坚重点工作措施》,办好“扶贫巾帼励志中专班”,实施关爱农村贫困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救助计划,推动巾帼脱贫行动与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有效衔接,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发挥半边天作用。

  (三)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组织路线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省妇联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妇联干部队伍。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增强组织生活严肃性。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积极探索主题党日、党员活动日等创新做法,增强组织生活时代性。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强化党内监督,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抓好督促检查,注重日常监督。严格按照现有规范做好干部选拔工作,加强对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妇联干部的岗位交流、挂职锻炼等,加大分层级妇女干部的教育培训。

  (四)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稳妥有序推动巡视整改落实

  按照巡视整改方案的时间节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即使是面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硬骨头,也要以锲而不舍的精神积极推进,确保每一项整改事项能够全部整改到位。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巡视整改评价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有关要求,对整改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督查督办,定期梳理整改进展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指导问题整改到位、问题线索处置完毕。严格落实《中共海南省妇联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海南省妇联主席办公会议制度》等制度,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根据新形势任务变化和工作实际,及时对相关制度进行调整。明确机关各部室工作职责,理顺日常工作与重大工作的关系,提高日常工作执行效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65347713;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9号楼海南省妇联机关纪委,邮政编码:570203,电子邮箱:fl65350697@163.com。

 

中共海南省妇联党组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