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服务大厅 > 维权服务 > 维权热点 > > 文章页

护航维权(二) | 海南省公安厅政治部群工处:做好女民辅警的“娘家人”

文章来源:海南省妇联权益部发布时间:2023-11-17 15:47:31

       近日,《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印发,我省18个单位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17名同志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今天,让我们一同走近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海南省公安厅政治部群工处。

       海南省公安厅政治部群工处曾荣获2022年省公安厅颁发的集体三等功荣誉,荣立省公安厅集体三等功一次,作为省公安厅牵头单位连续三年被评为省直机关党建工作优秀单位。

       该处作为省公安厅推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相关工作的牵头单位,在制定省公安厅年度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统筹各警种各部门在打击侵犯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活动、服务保障厅机关女民警(职工)权益方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全警联系村居”活动,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000余条,针对老人、妇女、儿童等易受侵害的群体开展交通安全、反电信诈骗、反家庭暴力、禁毒、法制等宣传活动800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单、手册8.5万余份,确保了全省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安稳定。

       高质量推动党建成果转化。去年我省公安机关共立拐卖妇女儿童案 11 起,破案11起,找回失踪被拐妇女儿童 27名,抓获犯罪嫌疑人51名。对标对表省“护苗”总体方案,高质量完成“司法护苗”工作各项指标。

       关心关爱女民辅警身心健康。建成厅机关女子警体训练室,每周定期开展舞蹈、瑜伽课培训,开展“三八”国际妇女节户外踏青活动,开设厅机关理发室和医务室,充分发挥厅机关工会医疗室、理发室暖警惠警功能,做好女民辅警“娘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