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法治意识,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增强广大妇女群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海南省妇联推出椰姐姐说国家安全法系列宣传,带领姐妹们一起崇法学法守法,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共同捍卫国家安全和利益!
关于国家安全,这些我们要知道!
【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
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是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的安全,包括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的安全。
【总体国家安全观】
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4月15日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主要包括“五大要素”和“五对关系”。“五大要素”: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五对关系”: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是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是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
三是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是策划、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是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它破坏活动的。
【相关法律】
《国家安全法》《刑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国防教育法》
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有哪些义务?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是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是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是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是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是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根据《国家安全法》第八十条规定,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应在哪些方面提高警惕?
一是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二是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三是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四是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为什么说维护国家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国家安全与我们息息相关。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我们常说哪有什么岁月静好,是有人替我们负重前行。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更需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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