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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妇联典型,提能力素质 | 全国妇联系统劳动模范米丽珍:村里的“女当家” 群众的“知心人”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2-03-30 17:17:58

  编者按:近年来,我省各级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者积极作为,在妇女儿童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近期,我省3个集体、6名个人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妇联评选为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我们拟陆续编发各级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者的先进事迹,通过评优树先,激励各级妇联组织和妇女工作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贡献巾帼力量。

  “只要村民需要我,我就大胆干,为乡村振兴贡献妇女‘半边天’的力量。”这样坚定的话语来自昌江黎族自治县七叉镇大仍村党支部书记、全国妇联系统劳动模范——米丽珍。米丽珍是全县仅有的四个女支书之一,带领全村1863人发展经济,使136名贫困户收入得到了很大提高。特别是在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以来,主动给村里党员干部和妇女群众上党课5次。

  努力学习党的妇女政策,为做好妇女工作奠定了政策基础,同时能够把妇女工作与村里的各项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2019年,由她带领6名妇女发起成立了昌江大仍村手工艺品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通过培训村内妇女、组织妇女共同创作的形式,大力发展、传承并依托合作社这个平台,对外宣传、推广藤编产品,既发展传承了传统手工技艺,又增加了当地村民收入,达到了脱贫致富的目的。因工作成绩突出,2019年大仍村委会被海南省妇联评为“海南省三八红旗集体”。

  紧紧围绕“党政所需,妇女所急,妇联所能”的要求,充分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参与保护妇女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到依法保障妇女的应有权利,坚持依法维权、科学维权,鼓励妇女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为大仍村妇女提供婚姻家庭、人身、财产等各项权益的政策法规咨询及心理咨询,提高了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努力协助县妇联解决全村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近年来,她主动帮助村民办理留守儿童11人11件、困境儿童5人5件、贫困妇女3人3件、残疾妇女2人2件。多年来,她为帮助妇女开展“维权”工作,足迹已遍布了全村各个角落,每年调解家庭纠纷、化解矛盾不少于5宗,使原本矛盾重重的村民家庭越来越和谐。她的家庭被海南省妇联、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评为“绿色家庭”。

  立足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争做“学习型”女干部,把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勤学习、多思考,使大仍村妇女工作与经济工作同发展共进步。特别是配合县就业局,开展了瓜菜种植、母婴护理、美容护肤等多项培训,共培训妇女500多人次,使80%以上的妇女掌握3门以上科学实用的技术,涌现出一批致富女能手,为大仍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她除了对妇女姐妹物质上的关心外,也非常重视精神上的鼓舞,2013年带领村里妇女姐妹成立了村广场跳舞队,自己通过网上自学和主动参加镇里的舞蹈班培训学习,边学边教,带领大家一起跳舞,既锻炼了身体,也丰富了妇女姐妹的精神文化生活,现在村里的舞蹈队已经初具规模。这些年来,她通过不断组织妇女活动、宣传妇女政策,团结妇女协作,密切联系了妇女群众,切实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姐妹们亲切地称她为“娘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