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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欧阳轶群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2-01-12 15:41:00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促进全省平安建设等伟大实践中,涌现出一批无私奉献、勇于担当、贡献突出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代表,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做出重要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引导和激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形成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社会风尚,“天涯巾帼”现推出海南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

  欧阳轶群同志199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参加检察工作,现任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中国法学会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委员会理事。自2011年负责海南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来,该同志认真履职,默默奉献,带领海南未检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多项工作均走在全国前列,个人多次获评省检察院年度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2017年被评为海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被评为海南省禁毒专项工作先进个人;2019年被省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一次;2020年被评为“省巾帼文明岗”。

  以法之名护幼苗,坚决斩断“罪恶的黑手”。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该同志始终将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2020年,先后提前介入海口市琼山区某小学校长性侵、琼海男舍管性侵未成年在校女生等极易引起舆论关注案件219起,督办督导屯昌、儋州、琼海系列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1起,起诉、抗诉各类涉未案件18起,均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自2019年起,该同志在全省未检部门建立校园性侵案件“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报告”“一案一评查”的管控机制,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堵塞漏洞、完善机制,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建立“告家长书”和“教职员工承诺书”制度,全省检察机关联合教育部门发放《告家长书》151万份,全省11万名教职员工签署了《教职员工承诺书》,从源头上预防校园性侵案件。2020年,全省校园性侵案件直线下降,全年仅发生一起校园性侵案件,同比下降87%。

  以检之名点明灯,尽力挽救“迷途的羔羊”。用温情护航成长、用爱心照亮未来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宗旨。该同志始终把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作为主要目标,带领全省未检干警在办案中尽心尽力挽救每一位误入歧途的青少年。2020年,在她的督促和指导下,全省未检部门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理念,共不捕不诉涉罪未成年人664人次,同比增加12.4%。落实涉罪未成年人特别保护程序,共进行社会调查1135人次,社会调查适用率为100%;提供法律援助856人次,同比增加52.6%;安排合适成年人到场346人次,同比增加440%;组织亲情会见498人次,同比增加80.4%;依法附条件不起诉288名,同比增加152.6 %;对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336名未成年犯全部封存犯罪记录。落实精准帮教要求,共对655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帮教,其中,帮助重返校园191人,帮助就业145人,经帮教后考上大中专院校75人。

  以爱之名施救助,用心呵护“受伤的天使”。保护和救助未成年受害人是未检人的法律职责和社会责任。该同志在工作中特别注重指导推动未成年受害人综合救助、心理矫治等工作,避免因司法办案造成“二次伤害”。2020年,指导全省各级检察院为81名未成年受害人或其家属提供司法救助金121万余元。同时,推动各级检察院建立了19个集心理测评、心理疏导、法律援助、法治教育等于一体的未检“一站式”办案区,在检察环节对未成年受害人进行综合救助、心理疏导或家庭教育指导达到100%。推动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指导基层检察院引入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参与帮教救助、心理疏导等工作。推动省检察院联合省妇联打造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联动平台,联手保护妇女儿童特别是女童的合法权益。

  以师之名宣法治,帮助扣好“第一粒扣子”。知法守法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关键,是未成年人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该同志坚持把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作为工作重点,一以贯之积极推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制作“预防性侵”“远离毒品”等课件,带领全省未检干警深入校园开展法治教育,2020年共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897场次,覆盖学校669所,受教育师生约38万人。指导全省各级检察院建成39个法治教育基地,实现基层检察院“一院一基地”目标。督促各级检察院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全省共指派475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并签署了《法治副校长责任书》。协助海南省教育厅组建了海南省教育系统普法讲师团,协调指派28名检察干警担任讲师团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