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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三八红旗手傅海燕

文章来源:海南妇女网发布时间:2015-04-29 16:53:00

  傅海燕,女,1971年11月出生,汉族,海南省琼海市人,大学本科学历,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一级法官。1993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民一庭党支部书记。曾因工作突出,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官,2011年度被评为海口市优秀共产党员,2012年度荣立三等功,2013年荣获海南省三八红旗手及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2014年度被评为海口市法院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因调研成果突出,获得2009年度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调研论文一等奖及2010年度海口市第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近年来撰写的六篇案例分析陆续被最高人民法院选入《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10年至2014年度参加调研并撰写了《关于海南民事诉讼调解机制的调研报告》、《司法腐败预防机制研究》、《小产权房法律适用问题调研》等省高院重点课题。

  近年来,该同志在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始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态度、夯实的业务基础和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发扬团结协作和连续作战的精神,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用自己兢兢业业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群众的赞誉、组织的信任和社会的肯定,为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及为海口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保驾护航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爱岗敬业,率先垂范,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傅海燕同志自1993年大学毕业到法院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以来,始终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地忘我工作,干一行爱一行,不畏艰辛,从无怨言,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主动地担负起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责任,积极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自2011年8月至2014年12月止,她共审理各类民商事一、二审案件439件,结案437件,结案率为99.5%,居全院个人结案率前茅。为了保证案件的顺利审结,她几乎没有完整地休过双休日。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和均衡结案,她利用了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每天她总是第一个上班,最后一个离去,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经常白天开一整天庭,晚上废寝忘食地加班制作裁判文书已成为她工作的常态。面对常态超负荷的工作,她从无怨言。为了保证办案质量,她努力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坚持更新审判业务知识结构,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和撰写各类调研文章。为了准确适用法律和公正裁判,在制作民事裁判书过程中,她总是孜孜不倦地查找相关法律规定,积极学习积累相关学科新知识。2014年度,为了庭室的均衡结案,她除了自己结案160宗和结案率达到99.5%外,还参加合议案件400多宗及协助庭长审批600多宗二审维持、调解和撤诉案件。虽然自己工作量大、时间紧,可每当年轻同志遇到问题向她请教时,她总是非常热情地为年轻法官答疑解难,而且耐心地向年轻法官传授自己的审判技巧和审判经验,让年轻法官在业务方面尽快成熟起来,增强其独立处理案件的能力,确保了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法院裁判文书的权威性。在她审结和审批的各类案件中,无一错案和超审限案件,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好评,也因此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与优秀法官称号。

  心系百姓,定纷止争,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在办案过程中,为确保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她心系百姓,公正严谨,十分注重当事人、媒体对审结案件的评论及维稳问题。她深知保持社会的稳定,是人民法官的重要职责。因而,无论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还是案件审结后,她都充分发挥了党员法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公正办案。对其承办的每一宗案件都做到认真细致,严把程序关、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严格执法,以确保办案质量。同时,她非常重视审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中的调解工作,注意对妇女儿童合法保护以及在保障妇女在维权案件中的平等,注重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相统一。例如:在审理女职工因怀孕、哺乳期被迫辞职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往往通过改变工种、实行异地劳务派遣等手段迫使女职工主动提出辞职,或者以公司股权变更、公司转型、停业装修等借口,恶意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采取种种手段钻法律的“空子”与一些处于怀孕、哺乳等特殊期的女工解除劳动关系,以达到不付或少付经济补偿金的目的。对此,她总是对用人单位进行耐心的释明及法制宣传,尽可能通过调解方式为女职工争取更多经济补偿金。如果调解未果,她总会尽快制作出裁判文书,及时依法保障女职工应得的合法权益。为了定纷止争和案结事了,她热情耐心地善待当事人,常为弱势当事人着想,消除他们因不理解法律规定而产生的抵触情绪;认真针对诉辩双方争议的主要问题进行充分的说理、释明,以严谨务实的态度,排除各种干扰,严格界定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及义务,准确地适用法律,最终作出了公正而严谨的判决结果及高质量的裁判文书;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法院的威信,也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由于工作成绩显著,她荣获了海南省三八红旗手及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同时,在她和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海口中院民一庭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党支部”并荣立全省法院系统集体二等功,并于2013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公正严谨,锐意开拓,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011年度,860名股民起诉华闻传媒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是海口中院成立以来受理的当事人最多、影响范围最大的民事系列案件,也是国内罕见的重大的民商事系列案件,受到全国各地股民和社会各方面的关注。该批案件陆续立案后,国内的各家网站及媒体纷纷对此进行跟踪报道和评论。加上860名系列各案的原告分布在全国不同省份,给该批案件的法律文书送达和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在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审理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傅海燕同志接收案件后立即着手认真阅卷、审查证据材料,安排庭前准备工作,确定证据交换和开庭审理日期,安排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及时送达法律文书;针对该批系列案件中个案的不同情况制作了周密的庭审提纲和阅卷笔录,总结出该批系列案件的共同点和差别点。在庭审过程中,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及其理由,准确地归纳了该批系列案件的争议焦点。在开庭审理后,她多次就案件的审理进展情况与当事人进行协调沟通,努力做好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对当事人所提的疑难问题进行及时、耐心的释明;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又及时主动地制作出该批系列案件的审理报告,交由各合议庭进行评议。为了审慎处理,她多次就该批案件的审理进展、文书制作、合议结果等向主管院长和庭长汇报,认真听取了主管领导和各合议庭组成人员的意见;针对案件中存在争议的行政处罚认定、行政处罚前置程序、民事与行政交叉等关键问题,她大量查阅了全国各地有关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的典型案例,对照该类案件在适用程序和实体处理上存在的争议,反复进行斟酌、复核及讨论虚心向行政庭的资深法官进行请教;多次通过电话、发函方式向财政部驻海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进行书面咨询、核实,并协同庭长亲自到省高院进行汇报及沟通,为该批系列案件的妥善审理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和大量的心血,也为这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系列案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在从事多年的民事审判工作,她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敏锐的审理视角,清晰的审理主线,过硬的审判业务素质,严谨的逻辑思维,正确无误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为审理各类合同纠纷、家庭婚姻纠纷、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及外嫁女土地补偿款纠纷等复杂疑难案,及时准确地交出了一份公正的答卷。

  努力进取,无私奉献,无怨无悔

  凭着对民商审判事业的热爱和执著追求,她坚持以身作则,公正廉洁,勤奋钻研,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以及忘我的奉献精神,展现了新时期优秀法官的杰出风采和良好形象。作为一名党员法官,她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了人民的审判事业尽心尽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为法院建设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并以自己的行动体现了一名人民法官和共产党员的奉献精神和高尚情操,为维护司法公正、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榜样。

  作为一名民商事审判一线的女法官,对她而言,最高兴的就是看到案件审结后当事人的笑脸,最对不起的就是她的家庭,最有信心又最衷爱的就是她的审判事业。面对审判工作,她全身心地投入并倾注了自己的一往深情,始终无怨无悔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心血。对她执着的事业心,家人也给予了充分的理解和支持。面对荣誉与褒奖,她没有丝毫放松,没有一点陶醉,她只是感到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