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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维权联万家 法治宣传在天涯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5-04-01 16:05:00

巾帼维权联万家 法治宣传在天涯

——海南省妇联法治宣传活动纪实

  为将中央、全国妇联和海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到位,海南省妇联多措并举,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将法治精神送到妇女群众身边,送进千家万户。

  一、出台《海南省妇联关于组织妇女参与法治海南建设的实施意见》,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高潮

  海南省妇联制定出台了《海南省妇联关于组织妇女群众参与法治海南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率先在全国妇联系统以正式文件形式细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与妇联和妇女相关的各项内容,宣示男女平等和保护妇女儿童的宪法原则,制定妇联和妇女参与法治建设伟大实践的具体举措。

  (一)帮助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为帮助广大妇女工作者、女干部和妇女群众掌握《决定》精神实质,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海南省妇联敏锐地洞察到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群众在依法治国进程中面临的重大机遇和肩负的历史责任,组织全省各级妇联机关和妇女群众掀起学习宣传的热潮,在研究、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14年12月15日经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实施意见》,用妇女群众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的语言和制度,帮助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以来,海南省妇联积极响应中央和省委精神,紧锣密鼓地启动了系列学习贯彻活动。2014年12月19日,海南省妇联、海南省妇女儿童问题研究会举办海南省妇女儿童问题理论研讨会,重点研讨妇联组织参与法治建设和妇女儿童维权热点难点问题;2014年11月至12月期间,海南省妇联启动“巾帼法治宣传月”活动,组建以海南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法学博士刘锦为团长的海南巾帼法治宣讲团,走进机关、学校、企业、街道、农村、监所等,向广大女干部和妇女群众宣讲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巾帼法治宣传。举办各种形式的讲座、宣讲逾百场。《中国妇女报》《海南日报》海南省政府网站等主流媒体网站就海南省妇联率先出台《实施意见》和落实具体举措进行了系列报道及政策要点解读。

  (二)支持妇女群体参与司法

  《实施意见》共有细则30条,全面涵盖了妇联组织和妇女群众参与法治海南建设的各个领域,既符合宪法法律原则和中央精神,又结合妇联和妇女的优势与特点,内容涉及宪法原则、参与立法、依法维权、参与司法、普法守法、巾帼法治队伍建设等六个方面。《实施意见》将人民至上、法治为民的法治理念和《决定》中所有涉及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参与的法治行为方式,细化为妇联组织、妇女群众能够理解、便于执行的法治思想和行为,使法律为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积极发挥妇联组织和妇女群众的独特作用,推动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群众参与法治海南建设。

  二、成立“巾帼法治宣讲团”,开展“巾帼法治宣传月”活动和常态化法治宣传

  海南省妇联将每年12月确定为“巾帼法治宣传月”。“巾帼法治宣传月”期间,海南省妇联组建的“巾帼法治宣讲团”,通过法治讲座、文艺普法、法律知识有奖竞答、“妈妈训教团”知识讲座和“进监所”帮教等形式教育广大妇女群众尊法、学法、守法和用法。各级妇联组织以张贴宣传活动标语、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法治成果展示等形式,广泛开展具有妇联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开辟专栏、制作专题节目等方式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报道活动;出动宣传车或派出宣讲团队到主要街头及部分社区开展法治宣传;组织妇女之家文艺队伍编排普法、反家暴、禁毒等方面的文艺节目,雅俗共赏,使妇女群众普受益,广受惠。省妇联主席刘锦带头深入基层开展宣讲,先后在海口、儋州、琼海、东方、五指山、澄迈、昌江等市县面向基层女干部、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讲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法治海南建设中彰显巾帼风采》专题法治讲座,受课人数2500人。巾帼法治宣传讲座深入浅出,普法效果好,极大地动员广大妇女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海南中发挥“半边天”的作用。

  三、发挥法律界妇联团体会员作用,开展“巾帼维权天涯行”系列活动

  2015年“三八”妇女维权周期间,海南省妇联发挥女法官协会、女检察官协会、女律师协会等妇联团体会员的法律专业优势,联合开展“巾帼维权天涯行”等一系列精彩纷呈的维权周主题活动,支持和帮助妇女参与法治海南建设,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与女法官、女检察官交流迸发智慧火花,为妇女儿童维权扛起责任担当

  2015年3月10日,省妇联、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在儋州召开“三八”妇女维权周女法官、女检察官座谈会,省妇联、儋州市妇联维权干部,省高院及一中院、二中院、儋州市法院女法官,省检察二分院、儋州市检察院女检察官共60人参加座谈。与会的女法官、女检察官踊跃发言,各抒己见,共同探讨新时期妇女儿童的维权工作;省妇联副主席杨翠霞、省二中院院长王萍分别介绍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情况;儋州市委副书记铁刚,市政协副主席、妇联主席陈星影,省高院副院长张家慧分别就妇女权益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做了专题发言。刘锦主席在会上指出,加强新时期维权工作,依法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是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维护家庭和睦、社会稳定的需要,要发挥全社会各方的力量来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发挥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妇联的优势,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各项工作;在妇联和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形成相互协作、各司其职的社会化大维权工作格局。

  (二)律师志愿者座谈会集思广益,巾帼维权任重道远

  2015年3月18日,海南省妇联在海口市召开海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律师志愿者座谈会,来自各个律师事务所的40名律师志愿者集思广益、共谋发展,交流志愿者服务10周年的心得体会,探讨在法治海南建设中如何发挥律师志愿者的作用,做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座谈会上,律师志愿者们畅所欲言,谈感想、谈体会、为妇女维权、法治海南建言献策,气氛热烈,互动效果好。省妇联副主席杨翠霞在座谈会上作总结讲话,她充分肯定了海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律师志愿者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律师志愿者在妇女维权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希望全省50所律师事务所118名律师志愿者继续发扬无私奉献的志愿服务精神,进一步深化妇女维权服务,共同完善妇女维权服务工作模式,引导更多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动法治海南建设贡献力量。

  四、发挥“妈妈训教团”独特作用,女性柔情暖天涯

  海南省妇联联合省禁毒办在全省所有村(居)委会创建了由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任顾问,妇代会主任任会长,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禁毒工作的妇女组成的妇女禁毒会。目前,全省已成立3012个妇女禁毒会,建立了一支由1.7万名妇女组成的禁毒志愿者队伍。在此基础上组织发动和鼓励公、检、法、司女干部和退休女干部、女企业家、社会各界热心女士等组成“妈妈训教团”,深入社区、农村、学校、监狱、劳教所、戒毒所开展“面对面”互动帮教活动,努力使帮教到所(戒毒所、劳教所),帮教到人,帮教到家。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开展了一系列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省妇联和省禁毒办与省女子监狱签订了《帮教协议书》,多次组织“妈妈训教团”成员、律师、医生等到女子监狱、省妇女收容教育所开展“送法律、送温暖”“真情在你身边”等主题的帮教慰问活动,与戒毒人员进行“面对面”的帮教座谈,解答法律和健康常识问题,为他们排遣内心的苦闷和烦恼,把党的温暖、社会的关心送到失足学员们的心里。各市县通过妇联组织动员“妈妈训教团”成员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戒毒人员现身说法、禁毒文艺汇演、教唱禁毒歌曲以及“万人万车走百镇”“禁毒宣传天涯行”等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活动。 (海南省妇联权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