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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妇联组织史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3-02-17 11:13:00

  海南省妇女联合会(简称海南省妇联),其前身可追溯到1925年成立的广东妇女解放协会琼崖分会、广东省妇女联合会海南行政区办事处,1988年10月31日正式挂牌成立海南省妇联。二十年风雨历程,二十年探索创新,二十年跨越腾飞,海南省妇联以坚定的足迹、不懈的努力、卓越的成绩,谱写了海南妇女发展史上令人瞩目的辉煌篇章。

  海南省人口826.31万人,其中女性392.66万人,占总人口的47%。多年来,全省各级妇联坚持党建带妇建,在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进程中,形成了纵横交错、条块结合的组织网络。截止2006年底,全省22个市县(区)、213个乡镇(街道)都建立了妇联组织,妇联专职干部总数达583人。农村基层妇代会2964个,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妇委会567个。海南省妇联内设办公室、组织联络部、宣传部、妇女发展部、权益部、儿童工作部、机关党委、工会等8个职能机构。

  二十年来,海南省妇联共召开四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一至四届执行委员会。产生了四届领导机构,第一届(1988-1993)妇联主席:冯桂庄,副主席:黄玉梅 林廷霞;第二届(1993—1998)妇联主席:黄玉梅,副主席:林廷霞 王桂兰;第三届(1998—2003)妇联主席:黄玉梅,副主席:王桂兰 陈道娇 隋枝叶;第四届(2003—2007)妇联主席: 王琼珠,副主席:何云霞 符跃兰 黄玲珍,届中增补、选举苻彩香、李幼伍为副主席。

  海南建省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关心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海南省妇联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围绕构建和谐海南,大做“妇”字“家”字文章,不断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三大主体活动,实施科技致富、社区服务、家庭文明和女性素质四项工程,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使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社会化妇女工作新格局逐步形成,广大妇女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途径与程度有了拓展和提升。改革开放、海南建省为妇女参政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和更加广阔的舞台,妇女参政议政水平明显提高,一支年轻化、知识化的妇女干部队伍正在成长,妇女干部积极参与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靠知识、能力以及人格魅力,赢得领导的支持和群众的信任,一大批优秀女性进入党政部门和各行各业领导班子。全省干部总数222,524人,女干部74,796人,占全省干部总数的33.62%。2006年市县换届选举中,新一届四套班子女干部增加了23名,比上届增长了57.5%,其中,市县党政班子女干部增加了15名,比上届增长了83.33%,创下了历史新高。在电子、保险、邮电通讯、金融、旅游、信息咨询等高智能、高知识含量部门担任要职的女干部比例稳步上升,成为推动我省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为民主政治建设做出了贡献。

  ——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成绩显著。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妇联组织开展的“双学双比”、“巾帼致富工程”和“女性素质工程”活动,涌现出一批依靠科学技术、勤劳致富的“双学双比”女能手;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妇联组织开展的“农村妇女科技月”活动,接受了农业新技术培训,获得了农民技术员职称,80%以上的农村妇女掌握了2—3门农业实用新技术;一批农村贫困妇女通过妇联组织开展的“香港回归扶贫项目”、“母亲水窖项目”、“少生快富工程”等,脱贫致富奔小康;农村妇女在全省农业生产中的贡献率占六成以上,撑起了海南农业的半壁江山。

  女性就业率比以前有了很大突破。7000多名下岗妇女通过“阳光工程”、“春风送岗位”活动,实现了创业和再就业,2.23万名农村富余妇女劳动力实现了转移就业。全省女性从业人员171.79万人,比2000年增长27.32%,约占全省从业人员总数的44.32%,已达到了《海南省妇女发展规划》提出的“2010年妇女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保持在40%以上”的目标,妇女从业电子、经济、保险、金融等部门的比例,接近甚至超过就业总量的38%。

  ——妇女参与和谐文化建设贡献突出。广大妇女积极参加妇联组织开展的“五好文明家庭”、“美德在农家”、“绿色家庭”、“不让毒品进我家”等特色家庭系列活动。在全省各地文明生态村,“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在群众中的知晓率已达到90%以上,支持率达到90%。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以及生态村镇、文明社区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责任感明显增强。80%以上的农村妇女和家庭成员参与了乡村道路硬化、改水、改厕、建沼气池、环境卫生整治等建设,妇女成为创建文明生态村的主力军,涌现出一批平安家庭、廉洁家庭、学习型家庭和一批“好丈夫”、“好妻子”、“好媳妇”、“好婆婆”、“孝顺好儿女”,推动社会形成以德治家、文明立家、平安保家、节约持家、和谐兴家的良好氛围。

  ——妇女儿童整体受教育程度得到提高。各级妇联积极引导鼓励妇女参与各类培训教育,全省各类女专业技术人员有46256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36.2%,涌现出一批有突出贡献的省和国家级的女专家、女学者;普通高校及函大、业大、职大、党校女学生不断增加;43%的女干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全省近20万农村青壮年参加文化学习脱盲。

  各级妇联组织开展的“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家庭道德教育实践月”活动,成为家庭教育工作的品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和社会化。近四万个家庭接受“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新理念、新方法。健全了四级家庭教育工作机构,各类家长学校发展到2258所,家庭教育辅导站发展到234个。未成年人犯罪率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蓬勃生机。

  ——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2006年12月1日《海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颁布以来,建立了133个妇女法律服务机构和维权站,开通了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和16838198反家暴热线,建立了近千个反家庭暴力投诉站(点),成立了15个妇女维权和议庭,每年全省妇联系统接待群众涉及婚姻家庭、劳动权益、土地承包等方面来访来电15000 件次,有效处理率达96.6%,参与审理妇女儿童重大案件约400宗,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力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凝聚人心、促进公平、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

  各级妇联积极协助政府开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大力实施“春蕾计划”,筹措社会资金,建立5所春蕾小学,创建17个春蕾班,资助1654名特困、辍学女童和贫困儿童重返校园、顺利完成学业。女童入学率达到99.74%,男女生受教育机会无明显差别,基础教育实现了性别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