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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建省暨办经济特区30周年纪念活动项目计划书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8-03-22 17:26:38
  一、项目背景及理念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30年来,海南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发展和变化,为体现海南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变化,展现广大妇女群众与海南共同成长的巾帼风采,引领广大妇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不懈奋斗。
  二、项目内容
  海南建省暨办经济特区30周年纪念活动
  (一)开展全省“妇女之家”健身舞视频展大赛
  (二)开展“我与海南共成长”故事网络征集活动
  (三)开展“阳光海南·情暖天涯”摄影展
  三、项目地点
  通过网络和新媒体平台,线上线下共同开展
  四、项目要求
  纪念活动主要通过线上进行,委托有影响力的互联网公司设计制作活动专栏,通过其平台、新媒体账号、广告位等方式,利用其影响力进行推广宣传,包括活动前期预热宣传、作品征集、线上产品制作、活动展播等,达到宣传活动、推广妇联平台的目的。拟承接项目的单位须向省妇联办公室提供完整的活动方案(含费用预算明细,不超过98000元)。
  五、资质要求
  承接主体包括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承接主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有性别歧视的言论和行为。
  (二)具备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有能够提供服务必须的设施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力量或相应的专业资质等级。
  (三)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等制度。
  (四)三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并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无不良记录。
  (五)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六)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六、报名日期
  2018年3月23日至2017年3月30日
  七、报名方式
  申请人持单位正式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授权委托书、投标书,到海南省妇联办公室报名(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9号楼11楼1115房,电话:65342951,传真:65336469)。
  八、资格预审时间
  (从报名截止日期第2个工作日开始计算,3个工作日)
  2018年4月2日至2017年4月4日
 
  海南省妇女联合会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