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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妇联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国最美家庭和第十一届全国五好家庭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海南妇女网发布时间:2018-01-23 17:44:00

各市县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省洋浦妇工委、省总工会女工委、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女工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细落小落实,发挥家庭在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良好家风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全国妇联部署要求,海南省妇联开展2018年度全国最美家庭和第十一届全国五好家庭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名额

  拟推荐2018年度全国最美家庭20户,第十一届全国五好家庭20户。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全国最美家庭推荐

  继续按照不设标准、没有门槛的原则,最大限度吸引广大家庭参与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激发群众的自主意识和参与热情,扩大家庭参与深度和广度,采取多种形式、多个渠道开展寻找活动,力求使最美家庭由群众推荐产生、经得起群众评议、得到群众认可。原则上推荐的全国最美家庭需获得省级家庭荣誉。

  (二)全国五好家庭评选

  在深入广泛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基础上,按照全国妇联印发的《全国五好家庭评选表彰办法》(妇厅字〔2017〕64号)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凡具备以下条件的家庭,可参加全国五好家庭评选。

  1.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市民守则、村规民约。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等各个方面明礼守纪、崇德向善。

  2.敬业诚信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诚实劳动、勤劳致富,重信用、守承诺。遵守社会诚信准则,践行诚信规范。热心参与慈善捐助、义务劳动、社区服务等各类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互助、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结对帮扶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3.平等和谐孝老爱亲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和谐包容,理解信任、亲情深厚。夫妻之间恩爱忠诚、相濡以沫,互敬互信、责任共担。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尊重、沟通顺畅,尊老爱幼、传承孝道。亲属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守望相助。家庭日常生活温馨健康、和睦乐观,遇到特殊困难不离不弃、彼此扶助。

  4.家风优良科学教子家庭成员自觉传承好家训,弘扬好家风。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父母坚持言传身教、教子有方,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健全人格的培养。孩子做到品德优良、学有所成。家庭成员注重培育良好的阅读习惯和学习氛围,积极参与家庭文化体育活动,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

  5.移风易俗绿色节俭家庭成员破除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不盲目攀比,喜事新办、厚养薄葬、丧事简办。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勤劳节俭、厉行节约,自觉做好垃圾分类,节约水、电、纸等资源和能源,循环利用,减少污染,杜绝浪费。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传播绿色理念,形成崇尚节俭、适度消费的文明新风。

  所评选的家庭要突出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家庭美德建设、弘扬时代新风等方面具有广泛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并应获得往年省级及以上家庭荣誉。注重推选在安全生产、全民健身、生态文明等方面作为突出的家庭。原则上此次全国最美家庭和全国五好家庭不交叉推荐。

  三、推荐评选办法

  各市县妇联、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进行等额推荐评选(见附件1),并在上报前完成候选家庭的资格审核、社会公示和接受群众评议工作。省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将对候选家庭进行审核,经省妇联主席办公会议审议,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推荐报送全国妇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推荐单位要充分认识全国最美家庭和全国五好家庭推荐评选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举措,摆上重要位置,认真组织实施,充分调动广大家庭争当“最美”、争创“五好”的积极性。

  (二)面向基层家庭。最美家庭寻找推荐和五好家庭评选要坚持群众路线,征求群众意见、吸引群众参与,以基层推荐为主,注重普通家庭,使家庭推荐评选具有广泛的群众性、代表性。

  (三)注重宣传倡导。要将推荐评选的过程作为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过程,作为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过程,充分运用各类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各类家庭的先进事迹,扩大寻找最美家庭、评选五好家庭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发挥他们在引领家庭文明建设和社会风尚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严格标准质量。各推荐单位要严格筛选把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确保所推荐、评选的家庭事迹突出,群众认可,是广大家庭学习的榜样。 五、提交材料

  (一)各推荐单位填报《2018年度全国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2018年度全国最美家庭推荐表》(见附件3)、《第十一届全国五好家庭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第十一届全国五好家庭推荐表》(见附件5),并另附家庭事迹材料800字。

  (二)提供3张jpg格式的家庭生活照片,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

  (三)提供mp4、mov格式的家庭视频材料,规格不小于1920×1080像素,时间3—5分钟,每段视频配100字左右的说明文字。

  (四)所推荐的家庭由所在社区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考察家庭成员日常表现。各推荐单位根据家庭成员从业情况,广泛征求纪委、计生、工商、税收等部门意见,签署推荐意见。

  (五)各推荐单位请于2018年3月1日前,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报送海南省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联系人:何华

  联系电话:65342505

  电子邮箱:hnet2505@163.com

  通讯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9号楼14楼1415室

  邮政编码:570203

  附件:1.海南省2018年度全国最美家庭和第十一届全国五好家庭名额分配表

  2.2018年度全国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

  3.2018年度全国最美家庭推荐表

  4.第十一届全国五好家庭信息汇总表

  5.第十一届全国五好家庭推荐表

  

海南省妇联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