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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妇联关于开展2017年度统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海南妇女网发布时间:2018-01-11 09:22:00

各市县(区)妇联、省洋浦妇工委、省妇联机关各部门:

  根据《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妇联年度统计工作的通知》(妇厅字〔2017〕81号)要求,现将妇联系统2017年度统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目的

  掌握妇联组织和人员现状,了解妇联有关工作及活动开展情况,收集妇联组织承担的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数据,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和妇联组织开展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支持。

  二、统计内容

  妇联组织和人员情况,有关工作及活动情况,妇女儿童纲要监测情况等。

  三、统计对象

  统计对象主要为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填报单位为省级妇联、地级妇联、县(区)级妇联,县(区)以下妇联组织由于不具备网上填报的条件,数据由县(区)级妇联代为填报。

  四、统计时间

  统计起止时间: 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

  县(区)级数据填报截至2018年1月31日;地级数据填报截至2018年2月28日;省级数据填报截至2018年2月28日。

  五、组织实施

  本统计原则为:集中部署,归口管理,分级实施,本级负责。

  各级妇联业务部门统计员负责填报本级数据,本部门负责人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级妇联办公室统计员负责数据逻辑审核、汇总,与业务部门会审后,报经本级分管领导签字后,与本单位盖章的纸质版汇总资料一并报上一级妇联。

  本统计为全面统计,填报单位需严格按照报表所规定的指标含义、指标口径、指标解释进行填报。各级妇联均需登录全国妇联统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

  六、注意事项

  (一)通知电子版请见海南妇女网“公告栏”栏目。

  (二)填报请登陆中国妇女网—应用—全国妇联统计系统;或登录http://59.252.23.8:8088/填写。

  (三)为方便沟通联系,各级妇联统计员请加入海南省妇联统计员QQ群(群号:327638448)。

  联系人:罗存 65347665。

  附件: 1.2017年妇联年度统计报表

  2.2017年妇联年度统计主要指标解释

  

海南省妇联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