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 海南省妇女第七次代表大会

吴佳敏

  吴佳敏,女,1967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人,研究生学历,1986年至1990年中南政法学院全日制大学本科法律专业法学学士,1998年至2001年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经济法学专业法学硕士,2009年至2010年美国犹他州犹他大学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海南省审判业务专家,“全国法院司法人才库”法官,“海南省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法官,现任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一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正处8年),首届海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及惩戒委员会非常任委员,海南省女法官学会常务理事,海南省法学会理事。现任陵水县委常委(从2015年9月挂职至今),现负责统战部、台办、工商联;负责机关工委、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史志、残联、文联;协调“三农”和农垦改革。曾经负责宣传部工作,负责宣传、广播电视台、新闻出版、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联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分管政法工作等。主要工作事迹如下:

  政治坚定素质过硬

  积极参加院党组、陵水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会和民主生活会,强化责任落实和立规执纪,对照“三严三实”标准和“合格党员”标准自查自纠并完成整改。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活动,落实“三会一课”,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精神动力。特别是全力服务指导驻点镇、村的“两委”和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保障。锻造铁一般的信仰、忠诚、纪律和担当的法官队伍。聚焦司法体制改革后的新挑战、新任务、新作为,在规范审判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审判机制和力促司法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

  精准扶贫关切民生

  挂职锻炼期间,围绕陵水县“两年精准脱贫,三年巩固提升”目标,按照“党建引领•精准脱贫”主题党建活动部署,吴佳敏同志带领分管部门,进村入户,深入调研,因人因户施策,落实好“三业”、“五网”、“十补”等帮扶措施,分别在所联系的扶贫联系点(英州镇廖次村)和各分管单位的联系点(本号、提蒙、新村、文罗、隆广等乡镇)绘制了整村推进、贫困户精准扶贫攻坚作战图,通过白天走访以及夜宿夜访等形式,深入扶贫联系点贫困户家中调研,掌握第一手详实资料,推动扶贫开发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目前,负责的所有贫困村和贫困户已经抛弃“宁可受穷,不愿受累”的落后观念,主动脱贫,确保贫困人口退出“满意度”达到100%,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特别是英州镇廖次村于今年10月被国家扶贫办暗访组选中进行暗访调查时得到了高度评价。

  公正司法服务人民

  吴佳敏在法院工作期间,秉公办案,严格执法,业务能力和审判水平突出。近5年来,带领部门共承办1115宗行政一审、二审案件,案件审理质量高,每年的结案率均95%以上。调解有方法、出成效,在处理2014年涉及征地补偿、拆迁安置案件中,被征收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矛盾突出,化解纠纷难度较大,吴佳敏不辞辛苦、不畏艰难,带领庭室同志深入了解案情,多次与涉案双方沟通协调,积极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最终促成协调撤诉案件52宗,同比翻了三番。通过微博直播庭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省直机关干部、女法官协会代表观摩开庭等方式公开庭审活动,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首创与省委党校联合举办省直机关厅局级、处级干部及各市县机关领导干部行政诉讼知识培训班。通过给在校研究生、大学生、初任法官、人民陪审员、及省委组织部组织的在职干部等学员授课,多种渠道宣传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建设。

  改革创新勇创实绩

  法院工作期间,创新6种方式与地方政府良性互动的行政审判协调机制;率先在全省推开简化、优化庭审程序;尝试引进法国行政诉讼中的“公共报告人”制度协助处理行政争议;部分创新裁判方式,在全省开创了一个先河,并得到了最高法院认可;率先在全省坚持对每一宗行政案件公开确认证据,得到省高院司法巡查组的肯定。

  挂职锻炼期间,积极为加快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参与决策县“十三五”规划建议,谋划了今后的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担任县“三农工作领导小组长”期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现代农业不断发展壮大:2016年,全县农业总产值预计达到26亿元,年均增长3%;海洋渔业生产总值14亿元,年均增长5.5%;冬季瓜菜总产量153.2万吨,出岛总量130.2万吨,农业增加值对GDP的贡献达到12.7%。参与抓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发展后劲。吴佳敏主持的农垦改革和参与指导的陵水法院10多项“司法改革”走在全省前列,其中:农垦改革稳步推进,推动农场社会管理属地化、医疗卫生、道路、公安派出所、幼儿园等改革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司法改革先行先试,县法院被列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首批试点法院,并在全国司法改革研讨会上作经验发言。并在杨文平县长指导下完成《创新城市管理打造美丽陵水》课题论文等,提出陵水全县域城乡综合执法机构的改革设想。主持制定了《县决策咨询委员会规则》和《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章程》,创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新机制。率先全省成立第一个县域级智库--县决策咨询委员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制订提供咨询建议;成立县政府法律顾问团,为县政府、直属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及全县116个村(居)委会全部配置法律顾问,是全省第一个实现县、乡、村三级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市县。

  法治引领化解矛盾

  始终坚持公正司法,案件质量逐年提高为95%以上;率先在全省铺陈协调案件并协调撤诉案件逐年上升,息诉服判率较高为80%,居于全省行政审判的前茅;加强对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全面推进诚信诉讼机制;增强良性互动,率先积极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履行职责出庭应诉。

  挂职锻炼期间,积极推进法治陵水、平安陵水建设,全面提升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一是积极有效处置“黎安阻工事件”。根据县委部署,吴佳敏带领县政法委、县妇联等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对黎安地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拉票串选、破坏选举的违法分子和对在先行试验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进行阻工、破坏生产设备的人员进行教育转化,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该工作组得到了县委发文进行全县通报表扬。二是加强政法工作、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综合治理。在协助政法工作和社会综治工作期间,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深入实施打黑除恶、禁赌禁毒、“两抢一盗”等系列专项打击和重点整治行动,维护社会秩序;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持续强化道路交通整治,重点整治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帽以及县城非法营运载客三轮车问题;继续巩固司法改革成果,审理好各类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推动建立431个网格服务平台,受到中央和省的肯定;推动完善县、乡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在全省率先为每个村委会聘任人民调解员,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6%以上,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1.5倍的人群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实现法律援助能援尽援。四是引导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理性维权。如对于“100多位桐海村民上访案”,通过历时15天调查,发现线索并移送有关机关处理,已经对违纪的村干部进行了纪律处分;“银谷花苑”20多购房户上访案,通过法律论证的方式向来访群众释明其诉求是否合法合理等,最终平息了纠缠多天的闹访缠诉事件。五是积极协助县政府协调处理各类涉法事务。积极完成了县主要领导批示的各类涉法事务;协助县政府审核各类与政府有关的法律事务并提供参考意见;成功协调处理了10多起由最高院、省高院和省一中院、陵水法院审理的与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有关的案件,挽回了巨大损失,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高效依法应对陵水辖区的本号幼儿园事件、肯德基事件、大墩村村干部被杀案件等多起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舆情事件。

  团结民主发展文化

  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注重发挥工、青、妇等党群团组织作用,积极统筹推进城乡妇女、青少年、工人和农民工等各方面发展。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认真抓好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及港澳台工作。注重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有关部门成功举办“陵水文明大行动”、“最美陵水人”、“陵水精神”评选、中国好诗歌颁奖活动、“百万农民心向党——纪念建党95周年海南农歌会”等大型文艺活动,不断提高陵水知名度和美誉度。

  加强指导服务基层

  近年来,对口包点指导的陵水县法院党建工作成效显著,先后被省高院评为“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被陵水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评为“陵水黎族自治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基地”,院党总支部被陵水县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还有5个集体和6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院集体先后被评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院”、“全国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新村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民事审判庭2014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执行局2014年获得“全国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工作先进集体”;院图书室2014年被评为“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纪明杰同志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并获得“全国最美基层法官”提名奖等省部级以上的荣誉称号。

  勤政务实廉洁自律

  吴佳敏公道正派,胸襟开阔,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能够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在2012、2014、2015年年度考核为称职,2013年年度考核为优秀。此外,法学理论底蕴深厚,研究成果突出。一是确保裁判文书质量。近6年来,经过吴佳敏审批的全庭同志的裁判文书获最高法院优秀奖1篇,获省高级法院一等奖3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3篇,优秀奖4篇,获本院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2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5篇、优秀奖3篇。二是注重理论指导和调研成果转化。多年来,吴佳敏本人及团队共撰写各类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较高质量的简报信息等达90余篇(近40篇公开发表),其中担任庭长5年来带领团队共撰写各类论文、报告、案例等40余篇,近20篇公开发表。其中获得全国性的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二等奖1篇、三等奖4篇、优秀奖1篇;全省性的获奖作品一等奖1篇、二等奖4篇、三等奖2篇;完成2个行政审判方面的省级重点调研课题;主编1本国家“六五”普法推荐读物。带领团队完成了《2012-2014年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其中有关文章还被海南省委《海南要情》第60期采用并刊登,并得到董治良院长的批示和省政府王路副省长批示转发,于201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5年全国法院优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