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日月逾迈,春华秋实。海南省妇女第八次代表大会将于9月25-27日在海口召开。回首五年来,省妇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全国妇联的决策部署,追随党的指引,紧跟时代步伐,深化引领服务联系,积极履职担当作为,用心用情推动海南妇女事业实现全面发展、取得骄人成绩。
9月23日起,特开设专栏“庆省妇女八大 瞰妇女儿童发展”,忆五年拼搏,看发展成就,谋前路征程,展幸福图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为强化全省妇儿工委系统按制度办事的规则意识,推动《海南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海南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两规划)顺利实施,近五年,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加强建立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推出“1+1+2+N”措施,为两规划实施保驾护航,也为全省妇女儿童工作健康发展打实基础夯实基柱。
一个工作规则,明确职责和任务。修订完善《海南省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明确委员会性质、委员会组成、委员会职能、委员会工作机构、委员会制度,强调委员会是省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政府有关部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落实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海南省妇女发展规划》和《海南省儿童发展规划》。工作规则的出台,明确了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理顺了工作程序,为有效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个若干措施,激发女性干事创业。联合省委人才发展局、省科技厅等7部门研究制定并印发《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提出培养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优化女性科技人才成长成才环境、加强女性后备科技人才培养等,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人才强国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激发海南女性科技人才创新活力,有效引领女性科技人才投身海南自贸港建设。
两个实施意见,加强妇女合法权益源头维护。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妇联、省委党校研究制定并印发《海南省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培训进党校(行政学院)的实施意见》,解决省妇联二十多年来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党校的瓶颈问题,推动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牢固树立男女平等意识,带头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联合省司法厅、省妇联研究制定并印发《关于促进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规范化建设和有效运行的实施意见》,强调在出台法规规章、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中要充分考虑男女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促进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各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N个文件,全方位推动两规划实施。联合省民政厅、省卫健委印发《关于推进婚育“一站式”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到2022年,每个市(县、区)均要建立1个以上的婚育“一站式”服务平台,为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有效阻断并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人口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省妇联印发《逐步消除全省乡村“重男轻女”现象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推动将逐步消除全省乡村“重男轻女”现象的八条措施纳入2022年度海南省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62分中占10分。海南《逐步消除全省乡村“重男轻女”现象八条措施》入选《农家女》杂志2022年度十大新闻。推动民政部门对全省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开展全面审查修订,重点修订完善男女平等、婚丧嫁娶、宅基地分配、土地承包权、拆迁补偿、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继承权等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条款,确保村规民约符合宪法原则,体现男女平等。制定印发《两规划目标任务分工方案》《两规划统计监测指标体系》,设立印发《两规划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以及《两规划监测组和评估组》,明确省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制定《海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颁布流程》《海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流程》《海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流程》等,规范了妇儿工委办的工作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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