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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姐姐说法 | 海南省首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释义(六)

文章来源:海南省妇联权益部发布时间:2023-04-12 21:07:08

编者按:近日,海南发布首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本次发布的十大案例展现了近年来海南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涉及当前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较为突出、广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仅在案例类型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更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和法律效果上具有指导性、示范性,接下来和小编一起学习相关案例吧~

案例编号:6号

  遗产继承纠纷法律援助促和解——林某、吴某1诉吴某某、陈某某、吴某2继承纠纷案

案例类型:遗产继承纠纷案例

办案单位:儋州市司法局

选送单位:海南省司法厅

案情简介

  林某与吴某于2017年8月登记结婚,婚后生下吴某1,吴某某、陈某某为吴某父母,吴某、林某、吴某1、吴某2(吴某与前妻之子)、陈某某、吴某某六人共同生活。吴某一家有两块家庭承包地用于种植槟榔树。林某婚后与吴某参与槟榔林的管理,槟榔销售所得由吴某某、陈某某管理。2019年9月吴某死亡,2019年11月吴某某、陈某某分别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承诺放弃继承吴某的遗产。自吴某死亡后,吴某1主要由林某自行抚养,林某为带孩子无法工作创造经济收入,靠着娘家人的补贴艰难度日。吴某某、陈某某既未帮助林某共同抚养吴某1,也从未将槟榔林收益中属于吴某的份额交给林某,林某、吴某1遂到定安县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将吴某某、陈某某、吴某2诉至法院。

【案件办案过程及结果】

  办案律师认为,家庭承包的土地中只有林地可以继承,涉案承包土地性质为旱地,属于无法继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类型,且林某、吴某1并未落户在该村集体,不具有涉案承包土地村集体经济成员资格,关于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诉请败诉风险性较大。由被告陈某某、吴某某、吴某2提交的某份证据可得知槟榔林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5个月的外包金额为6万元,因而主张以该证据作为推断原告应分得槟榔林收益的标准,对原告继承槟榔林收益的诉请较为有利。但因按前述标准主张的收益按比例分到吴某的份额较少,且本案为家事纠纷,故办案律师努力协调一审法院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以更好地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最终促成双方和解:(1)被告吴某某、陈某某、吴某2需向原告林某、吴某1支付10万元;(2)原告林某、吴某1承诺不再向被告吴某某、陈某某、吴某2主张涉案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再对涉案土地槟榔树林及其收益主张继承权。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重组家庭丈夫意外去世,“被驱逐出门”的妻子及孩子与婆家“争遗产”的典型案例。公婆在儿子与前妻已生有一孙子的情况下,感觉已“后继有人”,对儿子后来的妻子及所生的孙子缺乏重视,甚至在儿子意外去世不久就想与后媳妇、后孙子分开生活以减轻生活压力。而后媳妇还未从丧夫的悲伤走出来,就被迫快速面对独自一人全职带娃、无法工作的现实,对婆家人失望心寒,故本应和睦互助、共渡难关的一家人最终分别站在冷冰冰的原被告席上。该类案件因涉及家事伦理,双方当事人有较为深厚的感情基础,能达成调解往往比法院裁判具有更好的效果。从情感、道德、地方风俗、保护妇女儿童弱势群体等角度感化双方当事人,更能让当事人互相为彼此考虑、做出退让,从而达到双方当事人均可以接受的调解结果,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