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省妇联召开全省“护苗”专项行动“家庭防护”行动小组三月调度会,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桦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听取了“家庭防护”行动相关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家庭防护行动实施方案》及《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家庭防护”行动三年任务清单(征求意见稿)》研提意见,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指出,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家庭防护是专项行动的四大防护之一,要求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确保家庭防护各项任务在本单位本系统如期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护苗”专项行动“家庭防护”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各责任单位间要加强沟通协调,整合资源共同推进工作走深走实。三是牵头单位要督促责任单位汇总当月完成所牵头事项的进展情况书面报送行动小组办公室。
会议强调,各责任单位要依法依规开展家庭防护行动,特别是开展帮教等直接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时,要注意保护他们的隐私,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特别是已受到伤害的未成年人,要坚决防止发生二次伤害。
省妇联家庭防护行动小组相关工作人员,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和省高院等13个“家庭防护”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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