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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苗”|海南省各级妇联护苗“专项”行动进行中(三)

文章来源:海南省妇联综合万宁市妇联、昌江县妇联发布时间:2023-02-18 10:43:10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工作,进一步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海南省各级妇联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

万宁市妇联

      2月17日,万宁市妇联组织召开“护苗”专项行动“家庭防护”行动组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由市妇联主席陈海燕主持。

       会议细化了《万宁市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部门。与会人员还就下一阶段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交换了工作思路。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家庭防护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强化沟通,全面加强协作和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三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牵头单位要督促责任单位按照时间节点报送工作开展情况,交流好经验、好做法。四是要明确年度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工作措施,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家庭防护行动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等4个“家庭防护”行动组牵头单位,以及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等9个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此次会议。

昌江县妇联

     2月17日上午,昌江县妇联组织召开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家庭防护”工作部署会议。

       会议由县妇联副主席罗华玲主持,会议解读昌江县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家庭防护行动实施方案(初稿)内容,与会人员对方案内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对下一阶段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交换了工作思路。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行动小组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家庭防护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加强沟通协调,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主动联系对接,共享信息资源,打破部门壁垒,形成推动工作落实合力;三是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按照行动任务分解表制定当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至少2项重点推进的年度工作任务,责任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须及时报送牵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