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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参与决策管理 “半边天”作用日益凸显

文章来源:海南省妇联发布时间:2022-10-17 10:20:07

喜迎二十大·看海南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三)|妇女参与决策管理 “半边天”作用日益凸显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标志,是社会持续发展和进步的需要。充分发挥妇女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对于推进妇女事业进步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十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制定有利于妇女参政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重视发挥妇女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提出,继续促进妇女平等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逐步提高女性在各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成员中的比例。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强调,“各级党委要加大重视、关心、支持、保障力度,重视培养妇女干部”。我省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嘱托,不断增强推动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责任意识,周密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海南省妇女发展规划,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我省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渠道不断拓展,参与水平进一步提高,彰显“半边天”作用。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不断提高

  女性参与人大和政协对于推动国家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国家立法和决策的代表性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有助于更好地反映女性群体的诉求,促进法律政策制定及执行的科学公正。2020年省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和政协中女性委员比例分别比2011年提高2.14和2.74个百分点。妇女更加广泛地参与决策和管理,在全省各级两会的会场,女代表、女委员心系民生,积极建言献策,展现出靓丽的巾帼风采,发出“她声音”。

图片来源新海南客户端

  省人大代表张玉花在社区工作15年,2019年她被评为“海南省劳动模范”。在社区居委会工作期间,她每天上门工作,还要完成各项行政事务,如:党建、团建、卫计、民政、社保、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26项便民服务工作,还有疫苗接种、垃圾分类、禁塑等工作。张玉花表示,作为一名基层代表,她将继续坚守在工作岗位,认真完成基层社区疫情防控、便民服务、垃圾分类等各项工作,将政府惠民政策进一步普及到居民群众中,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生活幸福感和获得感。

  省人大代表、海南玫瑰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杨莹,扎根海南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多年,她表示“女代表、女委员更应该展现巾帼风采,贡献巾帼力量”,多次提出了乡村振兴和通过产业发展带领、推动广大妇女共同富裕的建议。

  省政协委员刘梦琼结合本职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围绕自己熟悉医疗和教育领域提交了8篇提案和7篇社情民意信息。其中,医院周边停车难的问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卫健委的高度关注,并且把它列入“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重要事项加以解决。加快解决海南省公立医院存在的问题建议也得到了省政府的关注,在省政府出台的省人民医院综合体制改革方案中被予以采纳。

  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和基层社会治理的水平有所提升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重心。广大女干部、女党员勤奋工作、一心为民,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越来越多的妇女积极参与到基层事务管理,关注社会公共事务,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十年来,妇女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比例有所提升,2020年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占职工董事的比例、企业监事会中女职工监事占职工监事的比例分别比2010年提高3.61、1.66、15.02个百分点。全省村(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有所提高,基层妇女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妇女在社会组织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近十年来,国家日益重视发挥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全国妇联2020年印发《关于深化妇联组织建设改革实施“破难行动”的意见》提出,推动社会组织中妇女组织应建尽建。海南省妇联迅速行动,在全国率先印发《中共海南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海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建立妇女组织的通知》,统筹推动在全省两新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截至目前全省共有300多家妇女组织,进一步拓展了“两新”组织妇女组织的工作覆盖和组织覆盖,拓宽了妇女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渠道,同时,大力推动在企业、楼宇、商圈、园区等领域以及新媒体、互联网平台、旗袍协会、律师协会、广场舞大妈等新业态新群体中因地制宜建立妇女组织,女性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展望2021—2030年海南省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主要目标

  ·保障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提升参与水平。

  ·中国共产党女党员保持合理比例。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中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比例一般不少于本地区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

  ·各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各级政协委员和常委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省、市县(区)政府领导班子中的女干部比例逐步提高,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省、市县(区)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逐步提高,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推动村(社区)妇联主席进入村(居)民委员会班子。尤其要保证女性代表应当占村(居)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进一步提高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

  ·鼓励支持女性参加社会组织、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