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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1-07-16 17:29:47

(第一号)

  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始建于1989年,位于海口市美兰区银坡路16号,隶属海南省妇女联合会,2000年被评为省级示范幼儿园。因工作需要,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20〕7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琼人社发〔2020〕1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需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专业技术岗位7名(详见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持高校证明报名,办理录用手续时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考试报名(含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验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6.在编人员、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9)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有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相应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南女性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为2021年7月16日至7月22日,共7天。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陆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链接: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182
  3.报名时间:2021年7月23日9:00至7月29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4.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以下(1)至(12)项,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一份(下载附件2填写并本人签名上传图片);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5)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
  (6)在编人员、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见附件3);
  (7)幼儿教师1、幼儿教师2岗位需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8)幼儿教师2岗位需提供三年以上省级示范幼儿园工作经历证明(详见附件4),证明材料包括:省级示范幼儿园评定通过证书或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
  (9)卫生保健人员岗位需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和3年(含)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
  (10)应届高校毕业生,还未取得证书的请提供在读院校出具的准予毕业证明;
  (11)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填写《尚未落实工作单位个人承诺书》(手签并上传图片,见附件5);
  (12)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应按招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1年7月29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1年7月29日17时准时关闭,2021年7月29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于报名时间截止后完成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的初审,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并于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面试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招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
  资格初审和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正式聘用后)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按6:4计入综合成绩。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应聘人员与幼儿教育和所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个人主动放弃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并参加资格复审。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公布。
  (1)幼儿教师岗位面试
  ① 内容及形式
  面试由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两个环节组成。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②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通知为准。
  ③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个人主动放弃考试。
  ④ 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公布。
  (2)卫生保健人员面试内容及形式
  ① 内容及形式
  面试主要考核适应岗位的综合素质与组织管理能力,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②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通知为准。
  ③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个人主动放弃考试。
  ④ 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3.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选及结果在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南女性网、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将拟聘人员情况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招聘过程中实行回避制度。
  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妇联机关纪委等有关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其他事项
  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898-65339937
  海南省妇联机关纪委电话:0898-65392129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38902、66755323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附件:
  1.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2.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3.同意报考证明
  4.工作经历证明
  5.尚未落实工作单位个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