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令第39号〔幼儿园工作规程〕》(琼教基〔2016〕14号)《海南省规范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行为的意见》(琼府办{2012}79号)精神,为做好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条件
(一)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满3周岁以上的幼儿。
(二)海南省直属机关单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的适龄健康子女。
二、招生人数
4个小班,共100人。
三、招生程序
(一)招生发布
在海南女性网站、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和公众号上发布《海南省直机关第二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方案》。
(二)递交申请
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填写《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2021年秋季幼儿入园申请表》(注:每个家长填写两联,见附件1),填报本单位《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2021年秋季幼儿入园申请汇总表》(单位填,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1年5月24日-5月31日,将个人申请表,家长工作证、身份证、幼儿准生证、出生证、户口复印件等一并送至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审核
1.初审。各单位根据招生条件负责对本单位入园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负监管责任。
2.复审。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材料不实、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入园资格。
(四)录取通知
审核合格的幼儿凭《幼儿园录取通知书》报名。
(五)报名注册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0日-11日。
四、收费标准
(一)保教费2900元/学期;生活费2000元/学期。
(二)代收费(幼儿用品)明细于报名时公示。
五、其他事项
(一)幼儿监护人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情况不符,提供虚假资料或未按规定时间报名注册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申请人数超过招生人数,按招生比例发放指标到单位。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根据各单位报送符合条件的幼儿人数,结合招生实际,确定入园名额。
(三)确认录取就读的幼儿,因特殊情况未能入读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作废,不得顶替。
(四)确认录取就读的幼儿,需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339937、0898-65354732
附件:1.《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2021年秋季幼儿入园申请表》
2.《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2021年秋季幼儿入园申请汇总表》
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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