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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2019年秋季招生方案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9-04-25 08:25:24
  根据《海南省规范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行为的意见》(琼府办〔2012〕79号)精神,为做好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生条件
  (一)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满3周岁以上的幼儿。
  (二)海南省直属机关单位在编干部职工的适龄健康子女。
  二、招生人数
  三个小班,共75人。
  三、招生程序
  (一)招生发布
  在海南省女性网站和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网站上发布《海南省直机关第二幼儿园2019年秋季招生方案》。
  (二)递交申请
  根据海南省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海南省直机关干部职工子女优先的原则,请各单位于2019年4月25日-5月7日,递交本单位适龄幼儿入园申请,同时提供家长工作证、身份证,幼儿准生证、出生证,户口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一楼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审核
  1.初审。报名结束后,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将组织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初审工作,并通知初审合格的家长参加复审。
  2.复审。通过初审的幼儿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携同幼儿到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和注册登记。
  3.规定。幼儿监护人须对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和审核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情况不符,提供虚假资料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和注册登记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四)录取
  审核合格的幼儿凭报名表报名。
  (五)报名时间
  2019年5月21日—22日。
  (六)报名地点
  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一楼财务室。
  四、收费标准
  (一)保教费2900元/学期;生活费1650元/学期。
  (二)代收费(含幼儿用品、园服)明细于报名时公示。
  (三)收费形式:刷卡收费,不接受现金。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则按招生比例发放指标到单位。
  (二)经确认录取就读的幼儿,因特殊情况未能入读的,视为自己放弃,指标自动作废,不得顶替。
  (三)经确认录取就读的幼儿,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四)不提供接送车服务,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339937
                       
                                             
                     海南省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
                         2019年4月24日